同學問:運動是好的,但怎樣知道我有沒有「執著」要運動呢?
師父笑答:看你如果一天沒有去運動,會不會「神經質地」覺得身體這個痛、那個不舒服。
觀照自己,沒有去運動,會不會「起煩惱」。如果你一天沒有運動,就會「起煩惱」,那你就執著了。
國民健康署建議我們:每天至少運動30分鐘,每週五天,他也沒有規定你每天都要運動。換句話說:只要會讓你產生罣礙、煩惱的人事物,就代表你已經執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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