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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金剛經‧莊嚴淨土分第十》云:「佛告須菩提:於意云何?如來昔在然燈佛所,於法有所得否?不也,世尊!如來在然燈佛所,於法實無所得。」

此段經文告訴我們,修行是減法。即使佛親自來教你,你也沒有要獲得什麼東西,你的修行就只是不斷去除妄想、執著,不斷地捨掉我、我的(我所),捨、捨、捨,將煩惱布施出去、將執著放下。

所以經文才會講:「如來昔在然燈佛所,於法實無所得。」因為你與佛不一不異,佛所擁有的,你本來就圓滿具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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